詩歌是人類文化的源頭。作為一種古老的文學體裁,詩歌與戲劇、散文、小說并列為四大文學體裁。漢賦、唐詩、宋詞、元曲是我國的藝術瑰寶,并已成為世界文化的寶貴財富。
1、詩
我國的詩歌歷史源遠流長。最早的詩歌是與音樂、舞蹈合為一體的,當時的詩歌有特定的含義,其中不合樂者稱為“詩”,而合樂者稱為“歌”;后隨著社會歷史的發(fā)展,詩和歌逐漸合為一體,統(tǒng)稱為“詩歌”或“詩”。古代的律詩、詞、散曲、賦都屬于詩歌的范疇,中國古代詩歌又分為古體詩和近體詩。古體詩產生較早,有四言、五言、六言、七言、雜言諸體;近體詩是唐代形成的律詩和絕句的通稱,這是同古體詩相對而言的。現(xiàn)在的詩歌概念更為寬泛,除歌曲以外的格律詩、自由詩和散文詩都屬于詩歌的范疇。
詩歌的種類繁多,形式多樣。但從其本質特征上來說,大致具有如下特點:
(1)以豐富的情感反映生活;
(2)對生活的高度集中與概括;
(3)語言高度凝練而富有形象性;
(4)富于節(jié)奏感和韻律美。
2、詞
詞是一種產生于唐末,興盛于宋代的新詩體早期的詞是為伴樂而歌的曲調所作的填詞,因此每首詞都有詞牌,即詞調名。后也有因詞而譜曲的,直至出現(xiàn)了詞曲的分離,詞開始像詩一樣單獨吟誦了,而詞牌也就成為詞的韻律、句式、結構的規(guī)定格式,寫詞必須受詞調的限制。
3、曲
曲興起于元代,是在宋詞的基礎上,結合民間謠曲演化而成的新詩體。曲可分為劇曲和散曲。其中前者主要用于演唱,有完整的故事情節(jié),屬于戲劇;后者才是具有托情言志性質的詩歌。
散曲有小令和套數(shù)之分。小令是單首、獨立的詞,元人也稱之為“葉兒”。一般以一支曲子為獨立單位,但也可以將同一宮調的不同曲調連寫,這種小令稱“帶過曲”。帶過曲在不同的曲調間允許換韻,這正是小令與套數(shù)的重要區(qū)別。
套數(shù)又稱散套,是由同一宮調的不同曲調聯(lián)成的組曲,因此散套至少由兩支以上的曲子組成,多者可達數(shù)十支。散套一般都應標明宮調,全套曲子從頭至尾不允許換韻,全曲最后一般有尾曲,因此有整體感。
散曲是興于元代的新詩體,其特點是音樂性強。
4、賦
賦是漢代形成的特殊文體。它源起于楚辭,受先秦散文的影響。大漢空前統(tǒng)一基業(yè)的建立,遂產生出這種以為皇家歌功頌德為內容,以鋪陳、排比、夸張、追求詞藻華麗為手法,以服務于宮廷貴族為目的的漢賦。
漢賦分小賦和大賦,前者為短小的、以抒情言志為目的的作品;后者篇幅長、規(guī)模大。漢賦講究鋪敘、文采、對仗和韻律,一般采用主客問答、抑客揚主的結構句式。內容多反映皇家馳馬田獵、華殿豪宴、武功聲威等。整個漢代即以大賦為主要文體形式,其代表作,如枚乘的《七發(fā)》,司馬相如的《子虛賦》《上林賦》,揚雄的《甘泉賦》《蜀都賦》,班固的《兩都賦》等。到了漢末,漢賦中逐漸分化出小賦,大賦也逐漸向駢體文轉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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